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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随州:让这位母亲走出丧子之痛

来源:湖北农机化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3-28 15:12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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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感谢党的好政策,感谢检察机关为我的事尽力。我虽然失去了儿子,但我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近日,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刘某芳在随州市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检察听证会上作最

“感谢党的好政策,感谢检察机关为我的事尽力。我虽然失去了儿子,但我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近日,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刘某芳在随州市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检察听证会上作最后陈述。

刘某芳今年72岁,其子陈某宏1993年被他人伤害致死。2016年凶手被抓获归案,因案件已过追诉时效,该案被终止审理。

丧子之痛,凶手没有得到法律的惩罚,让刘某芳的心理几近崩溃,其和家人先后到省、市上访,要求严惩凶手。

随州市检察院在接访中了解到,刘某芳年岁已高,丈夫2016年去世,其本人身患多种疾病,每月仅有几十元的农村社保,生活较为困难。

接访人员在对其耐心释法说理的同时,主动告知其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求助,后刘某芳向随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为了提高检察机关办案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争取各方对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的支持,进一步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促进息诉罢访,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刘某芳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进行检察听证。

听证会由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魏从平主持,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随州市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作为听证员对该案进行评议。

听证会上,刘某芳陈述了申请理由及诉求,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原案诉讼经过及司法救助案件审查情况,并开展了释法说理。随后各位听证员对该案进行了评议。

省人大代表钦春兰:“申请人28年来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伤害,因案件的特殊情况不能通过法律途径得到赔偿,目前生活较为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我同意给予司法救助。”

人民监督员李媛媛:“申请人因刑事案件受到精神打击和经济损失,给予救助有助于解决申请人目前生活困难,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同意给予救助。”

经过评议,与会的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刘某芳进行司法救助的意见,刘某芳现场签订了息诉罢访协议书。

通讯员丨刘大印

文章来源:《湖北农机化》 网址: http://www.hbnjhzz.cn/zonghexinwen/2021/0328/8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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